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薪點280 |
職稱 | 約僱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3名,備取數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9~2023-05-3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持有經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之受認可團體(目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域訓練檢定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民國海上救生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輔英科技大學等單位)其中之一,並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發證規定所辦理救生員資格檢定,且有效期間為涵蓋至112年12月31日止之游泳池(或開放性水域)水上救生員檢定合格證書。 三、能擔任夜間工作及例假日值勤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未曾受有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六、身體健康,經健保特約醫事機構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或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項目應包含胸部X光《大片》攝影、肺結核檢驗、血清《含梅毒》檢驗呈陰性反應及並無其他傳染疾病,以體檢表為憑)檢查合格。 |
工作項目 | 水上救生安全維護與訓練、游泳池清潔維護、水質監測控管(含過濾系統操控、加藥、PH值測量公告),並須協助或支援其他行政業務及活動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暨所屬各泳池。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承辦單位:本局人事室 (二)電話:(07)581-3680轉700薛主任、705歐小姐 (三)傳真:(07)581-3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