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徵求 工程員(A610090)~2023-07-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A610090)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4~2023-07-31
資格條件 一、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等工程之施工履約管理。
二、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8002046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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