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科員~2025-11-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10~2025-11-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調任情事。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3、具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產業相關國內外招商資源整備相關業務。
2、辦理國內外產業招商(國內、外招商說明會、論壇等之規劃及舉辦、招商行銷推廣)等工作。
3、投資機會引進及投資障礙排除等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聯絡E-Mail 1001872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1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依序合併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為單一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揭相關資料,依限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招商科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上述履歷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s=1593215)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盧小姐10018722@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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