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6~2025-11-14 |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出納業務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8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
| 聯絡E-Mail | T38875@ntp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11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請註明手機、辦公室聯絡電話,並務必於上開系統之「簡要自述」撰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現職派令。 (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二、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證件不齊、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2-22286033分機5587,人事室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