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05~2025-11-14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體育業務或法律相關背景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文書檔案及物品設備管理相關業務。 2、於需要時協處採購及出納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
| 聯絡E-Mail | dn2807@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郵寄至本局秘書室(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預訂於114年11月19日下午2時30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本職缺需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列入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任用計畫後始得進用。)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秘書室師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160)。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即予解僱。 2.月支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