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徵求 科員~2023-07-17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10~202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四)學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五)專業證照或經歷: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曾於醫院工作或具社會工作個案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醫療救助個案之社會關係、婚姻、家庭、經濟等問題之評估與處置。2.配合家暴、性侵害等保護性個案輪值處置。3.參與醫療服務方案及教育訓練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42055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聯絡E-Mail f004594@fy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可採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
二、採紙本報名者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以下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於112年07月17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院人事室張先生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工室科員」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國內外認可之大學畢業(含)以上證書。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在職證明(含服務單位及起訖時間)。
二、甄選作業方式:
(一)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並送交社工室覆核。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
1.依編號順序參加面試,每位約10-15分鐘。
2.甄選小組委員面試評分內容:自我介紹、服務志向、表達能力、儀容態度、才識包括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整體表現等,由各出席之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及面試者之表現,填寫評比評分表乙份。
三、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四、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4-25271180分機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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