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身心障礙職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經建行政,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2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交通行政職系或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交通行政職系或經建行政職系優先考量)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 三、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交通、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熟悉交通法規及繪圖軟體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五、具電腦文書及報表處理能力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市區生活圈、提升道路品質、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等相關計畫審議、業務督辦及控管作業。 二、市區道路交通流量調查、道路工程設計標準、規範、手冊訂定及技術研發。 三、道路交通行政、工程、管理等業務。 四、其他工程及技術服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
聯絡E-Mail | andy8112@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如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至本署最新消息公開徵才應徵本署職缺人員填寫表格下載區下載相關具結書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70&Itemid=58)填寫後上傳。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2811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