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徵求 技士(土木、電機、機械、化學等相關職系可調任)~2023-07-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土木、電機、機械、化學等相關職系可調任)
職系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14
資格條件 (一) 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
(三) 具勞動檢查經驗者優先。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工作項目 (一) 勞動檢查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聯絡E-Mail at700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2年 7 月 14 日完成線上報名。
(二)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
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三) 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四) 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以手機通知請隨時留意】,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洽詢電話:(02)23086101#500或760,黃先生或吳小姐。
(五)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侯補1名,侯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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