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3-17

徵才機關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3-12~2025-03-1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
(二)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等)及網路系統操作。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具相關工作經驗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有服務熱枕、工作積極認真者。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聯絡E-Mail yl680008005@mail.yu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月酬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給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二) 應徵期限:114年3月17日(一)前寄至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 檢附資料:(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如無則免附)
(四)僱用期限:
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當日,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五)甄選方式:
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本職缺洽詢電話:(05)7871641轉162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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