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7~2025-03-26 |
資格條件 | 1.限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微軟OFFICE辦公軟體及作業系統。 3.外勤工作須獨立作業,具有本職缺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限具機車駕照及自備機車。 5.能配合業務加班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7.須非屬本所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8.除本國籍以外無其他國籍。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調查業務、會計室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皆以A4紙張印製(排列整齊即可,請勿裝訂),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114年3月26日)前,掛號寄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秘書室收,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文件不齊全以放棄論,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信封註明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簽名,不須檢附(上傳)照片。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https://www.banqiao.ntpc.gov.tw/home.jsp?id=ea63572cd5291017)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機車駕照影本。 5. 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 相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面談徵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者,本所得予從缺。 四、候補1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本職缺每月薪資為新臺幣29,090元及兼任統計調查員兼職費2,500元,須經試用期3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六、本所秘書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14 劉小姐。 會計室連絡電話:02-2968-6911#209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