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約聘諮商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13~2023-08-04 |
資格條件 | 甄選「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企劃科約聘諮商心理師」 【六等五階(344薪點),薪點折合率135,薪資4萬6,440元/月及風險工作費700元】。 (一)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並具諮商心理師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評估。 (二)連結及整合社區心理衛生、心理治療資源 (三)提供社區民眾心理衛生諮詢、個別及團體心理諮商,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四)辦理心理衛生教育講座。 (五)管理心理諮商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六)提供個案心理評估、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社區面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局或本縣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2年8月4日前,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如具身心障礙手冊請一併檢附)分別掃描成電子檔,逕寄此公務信箱(yls933@ylshb.gov.tw),並於標題註明「應徵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企劃科約聘諮商心理師」。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職務期間:自起聘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將視業務推展情形與需要,再行辦理後續聘用事宜。 (五)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