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8-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8等376薪點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8-13~2025-08-22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法律學系畢業。
(二) 具辦理法制業務(如法規訂修及法規疑義解釋)實務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法制相關業務(自治法規及行政規則之研擬與訂修、各機關法令諮詢意見之提供及法制行政業務之辦理等有關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具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22日下午5點前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vivik725@taichung.gov.tw)等證明文件,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送達至本局法制行政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2月22日止或育嬰留職停薪同仁回職復薪前1日止。
(三) 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將不予通知。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重要個人文件請用影本。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月薪資約新臺幣52,301元。
(六) 對於本職缺有任何疑義,請洽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2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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