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9-03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一年以上,並具調任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 具法制或訴願實務經驗3年以上。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子法規之擬議。 2. 醫療資料運用相關法規之擬議及作業規則之研訂。 3. 本署相關法令執行疑義之意見提供。 4. 重要訴訟案件之辦理。 5.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法規與函釋彙編。 6.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
聯絡E-Mail | A110957@nh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9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組法制職系視察職務(公告編號:2025329)」。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林小姐(02-27065866轉1592)。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