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衛生稽查員~2025-08-1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衛生稽查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8-12~2025-08-19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工作項目 一、辦理醫事管理等公衛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E-Mail 1006211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8月19日(星期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8月22日(星期五)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職缺補充說明: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二)本案屬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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