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衛生稽查員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2~2025-08-19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醫事管理等公衛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1006211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8月19日(星期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8月22日(星期五)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職缺補充說明: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二)本案屬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五、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