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徵求 委託就服處公開甄選:聘用工程員(類別編號49)~2025-03-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無(待遇:新台幣42,120元至50,760元)
職稱 委託就服處公開甄選:聘用工程員(類別編號49)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04~2025-03-1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專案及耐震防災業務精進專案相關業務。
二、年度例行性提醒各類組場所公安申報、追蹤列管及控管每月公安申報複查案件。
三、辦理本市公告6層樓以上建築物應辦理公安申報作業,提醒申報作業,及後續裁罰及未申報之追蹤管理。
四、配合109年5月28日頒訂定「本府建築物公共安全及使用情形聯合稽查作業要點」規定之行前圖資準備。
五、辦理府級聯合稽查勤前會議及府級聯檢後續作業之後續追蹤列管改善。
六、老舊危險建築物停歇業巡查作業。
七、建築物防災耐震申報、補助審查、列管追蹤。
八、辦理內政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相關業務考核」。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待遇:新台幣42,120元至50,760元)。
二、自實際到職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表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聘用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 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四、詳情請至就服處網站查詢:114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暨專案技工及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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