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3~2025-03-13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缺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注重行政倫理。 |
工作項目 | 1.土地登記審查、校對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光華東街60號(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81222@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3月13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繕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附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請確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資料正確。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325121轉103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