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5~2025-03-10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或符合調任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公文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社勞行政相關經驗,並熟諳相關專業法令,請於履歷詳述相關工作內容。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及勞政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五)熟諳電腦中文輸入、Word、Excel、Powerpoint之操作,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創新思維與服務熱忱。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未受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限制轉調日期計算至公告日之最終日止。(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本分署公文檔案管理與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
聯絡E-Mail | yang0418@w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止。惟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二、甄選方式: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三、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點選本頁面下方「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外館處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採購證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等,電子檔(以上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上傳至應徵系統,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聯絡人及電話:楊小姐(07)8210171轉1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