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職業安全衛生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0~2025-07-2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調任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需具擔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管理師資格。 4.具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或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校內安全衛生相關事項業務之公文處理。 2.釐訂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緊急應變等相關計畫。 3.指導、監督有關人員實施實驗室及辦公場所之自動檢查。 4.辦理實驗室及辦公場所之作業環境監測。 5.規劃辦理勞工、新進學生及國際生之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 6.督導工作場所災害調查,並辦理工作場所災害統計及申報。 7.規劃辦理實驗(習)場所安全之現場稽核及督導改善。 8.本校優先管理化學品及管制性化學品之定期申報。 9.規劃及督導防火管理人教育訓練、防災演練及滅火器採購事宜。 10.協調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之經費編列及運用。 11.支援其它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健康保護、消防、環保、生物安全暨輻射等事項。 12.臨時交辦其他事項之研究處理。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安全衛生環保中心 |
聯絡E-Mail | sar318@ntut.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 2職員甄審 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