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9~2025-06-1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農機證照換(核)發、農民加保現地勘查等業務。 2.林產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
聯絡E-Mail | 100069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fe.gov.tw/)訊息廣場/最新消息項下。 3、聯絡人: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人事室周先生,電話03-5591116分機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