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約僱助理員(行政組)~2025-06-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助理員(行政組)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6~2025-06-1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文書處理及Word、Excel等軟體運用等,具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等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中心財務業務協辦。
(二)協助校對中心員工薪資、所得稅及勞、健保相關資料。
(三)共契計程車管理。
(四)電子核銷相關業務。
(五)民間捐款徵信、捐物管理。
(六)簡訊採購核銷。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聯絡E-Mail bm891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4年6月13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投件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管理員甘小姐(電話:02-23615295轉6202);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黃組長(電話:02-23615295轉6900)。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係本中心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屆滿之日(預計至114年7月31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登載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280點,,每點以139.1元計,每月約38,948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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