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八等376薪點(月薪52,301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6-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6月20日(五)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化資產科-聘用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6月24日(二)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6月26日(四)上午9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聘用期間:八等聘用人員(職代)376薪點,月薪52,301元(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聘用期間自簽准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但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