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點(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預估缺1名(另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1~2023-04-27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情事者。 3、熟悉office套裝軟體,個性開朗、負責盡職、作事細心、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具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職代約僱人員任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10月下旬);經通知錄取本職缺者,應自通知之次日起7日內到職,逾期視同放棄。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9樓 |
聯絡E-Mail | AM764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職缺係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2年6月30日。 2.意者請於112年3月3日(星期五)前將下列資列列印成A4影本無須裁切按順序裝訂成冊,郵寄至241207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1)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最高學歷證件 (如係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5)經歷證明或專長文件,如有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證明及專長證照尤佳(無則免附)。 (6)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上述項目資料影本均需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字旁蓋私章或親筆簽名,若有疏漏或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sanchong.land.ntpc.gov.tw/業務專區/各項書表下載/其他各項書表/【03】其他各項書表類/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利用。 3.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餘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相關證件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為配合新北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4.聯絡人:曾小姐(02)2983-6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