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16

徵才機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0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5-05-09~2025-05-16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以國外學歷報名甄選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教育部採認之證明文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熟諳Word、Excel 電腦操作,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三等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等工作。
工作地址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893014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 17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以中華郵政掛號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亦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表件,請檢附回郵信封)。
(二)報名地址:893014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收件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人事室林先生,並於信封註明「報名114年第2次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三)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方式:請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1.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2. 本院網址:http://kmd.judicial.gov.tw/tw。
(四)聯絡電話:(082)327361轉235。
(五)擇優錄取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之日起至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前1日。另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六)經榜示錄取人員因重大傷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於己等事由無法任職,應於本院通知日起3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申請保留候用資格,逾期視同放棄。另經本院同意保留候用資格者,保留資格期限不得逾越前開候用期間規定。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