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3-04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23~2026-03-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曾辦理及熟悉政府機關採購發包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務者尤佳。
(三)具採購專業證照基本資格及熟悉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承辦採購事項。
(二)承辦本會一般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5年3月4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7樓秘書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秘書室採購財務科約僱人員(A15025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本職缺係分階段、分年度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6月17日止)及留職停薪(預計自115年6月18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間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僱用,須經考核通過後始得續僱至下一階段或年度,且如僱期屆滿或本會職員申請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5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731,鄭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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