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3~2026-03-04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曾辦理及熟悉政府機關採購發包及財務管理相關事務者尤佳。 (三)具採購專業證照基本資格及熟悉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採購事項。 (二)承辦本會一般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5年3月4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7樓秘書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秘書室採購財務科約僱人員(A150250)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本職缺係分階段、分年度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5年3月2日起至115年6月17日止)及留職停薪(預計自115年6月18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期間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僱用,須經考核通過後始得續僱至下一階段或年度,且如僱期屆滿或本會職員申請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5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731,鄭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