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課長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11~2026-03-23 |
| 資格條件 | (⼀)現職公務⼈員,具公務⼈員⾼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 格實授者,且具調任⼟⽊⼯程職系任⽤資格者。 (⼆)無特考特⽤、限制調任、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應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情事、無公務⼈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情事之⼀及公務⼈員任⽤法第27條⼰屆限齡退休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
| 工作項目 | (⼀)綜理⼯務課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
| 聯絡E-Mail | mf08470@wth.penghu.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 (⼆)應徵前請⾄⼈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系統>B.⼈事資料服務>「公務⼈員個⼈資料服 務網(MyData)」內,維護個⼈資料。 (三)報名⽇期截⽌前(115年3⽉23⽇⽌) ,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 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 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 通知補件或退件。 1.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 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需求者,採書審或⾯試(另⾏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如無適當⼈選, 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6-9991311分機13 戴⼩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