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徵求 課長~2026-03-23

徵才機關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6-03-11~2026-03-23
資格條件 (⼀)現職公務⼈員,具公務⼈員⾼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
格實授者,且具調任⼟⽊⼯程職系任⽤資格者。
(⼆)無特考特⽤、限制調任、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應迴避任⽤、第28條不得任⽤情事、無公務⼈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情事之⼀及公務⼈員任⽤法第27條⼰屆限齡退休者。
(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綜理⼯務課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之18號
聯絡E-Mail mf08470@wth.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
(⼆)應徵前請⾄⼈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系統>B.⼈事資料服務>「公務⼈員個⼈資料服
務網(MyData)」內,維護個⼈資料。
(三)報名⽇期截⽌前(115年3⽉23⽇⽌) ,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
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
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
通知補件或退件。
1.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
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需求者,採書審或⾯試(另⾏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通知。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如無適當⼈選,
得從缺。
(七)聯絡電話:06-9991311分機13 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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