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13~2026-03-16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公務機關工作經歷1年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政府人事處(金城鎮民生路60號)。 |
| 聯絡E-Mail | kas67688@mail.kinme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報名表(請下載附件填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各1份,於115年3月16日前郵寄或親送至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人事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人事處約僱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及錄取標準: 1.資歷審查:占總成績50% (1)大學畢業:45分。(2))研究所畢業:50分。 2.面試:占總成績50% (三)錄取標準:依甄選總成績排名,錄取人員如總分相同者,以口試分數較高者順序遴用。另總成績不足5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次甄選先採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人員依通知報到日期辦理報到,逾期喪失錄取資格;本職缺如有備取人員,其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5個月內。 (六)核薪標準:依據「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務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核薪,待遇比照約僱三等起敘(每月新臺幣40,392元)。 (七)聯絡電話:082-318823分機65111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