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二)級至師(三)級 |
| 職稱 | 藥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9~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學藥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藥師證書。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歡迎具⾝⼼障礙⾝分者參加甄選。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市和平區梨⼭衛⽣所公共衛⽣及醫療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本市和平區梨⼭衛⽣所(424111臺中市和平區梨⼭⾥中正路68號 )。 |
| 聯絡E-Mail | hbtcf0076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訊息後,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點選【應徵職缺】並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述」欄位不得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該職缺預計115年1⽉19⽇出缺。 (三)報名⼈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擇優通知⾯試或筆試,時間另⾏通知;參加⾯試者如獲委員半數以上評分未達80分,則⾯試成績為不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者,不另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5個⽉內。 (五)錄取⼈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級有案者,以師(⼆)級任⽤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之。 (六)⾯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七)聯絡⼈吳先⽣,聯絡電話:04-22289111#7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