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藥師~2025-12-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二)級至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2-19~2025-12-31
資格條件 (⼀)⼤學藥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藥師證書。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歡迎具⾝⼼障礙⾝分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辦理本市和平區梨⼭衛⽣所公共衛⽣及醫療等業務
工作地址 本市和平區梨⼭衛⽣所(424111臺中市和平區梨⼭⾥中正路68號 )。
聯絡E-Mail hbtcf0076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訊息後,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點選【應徵職缺】並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述」欄位不得空⽩,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該職缺預計115年1⽉19⽇出缺。
(三)報名⼈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擇優通知⾯試或筆試,時間另⾏通知;參加⾯試者如獲委員半數以上評分未達80分,則⾯試成績為不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者,不另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5個⽉內。
(五)錄取⼈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級有案者,以師(⼆)級任⽤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之。
(六)⾯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七)聯絡⼈吳先⽣,聯絡電話:04-22289111#7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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