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280-330薪點,月支報酬38,948-45,573元 |
| 職稱 | 約僱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5~2026-01-1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學歷。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學習能力、善與人協調溝通且認真負責者。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蒐集本部施政方針、重要措施與綜合性法案之相關資料。 二、辦理重大工程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考及屆期評估報告。 三、辦理本部個案管制計畫執行情形追蹤管考作業。 四、協助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推動、文化資產保存之政策協調等業務。 五、辦理本部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等業務及內部稽核作業。 六、辦理本部施政成果綜整及年度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7樓 |
| 聯絡E-Mail | k110424@mo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5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人:(02)8512-6272,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