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徵求 駕駛~2018-08-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8-10~2018-08-31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駕駛及工友。
(二) 具備職業小客車執照;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本所駕駛無值班之情形,須辦理公務車駕駛(保養)、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駕駛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相關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面試時繳交)
八、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徵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九、聯絡人:本所總務科游瑞龍先生,聯絡電話:(02)22611181分機28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