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輔導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8-07-12~2018-07-31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具本案擬補職務任用資格。 2.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綜合業務。2.會屬機構協調聯繫業務。3.新聞媒體聯繫。4.榮民相關業務。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7年7月31日前掛號郵寄本院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4.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3)電腦中文輸入測驗:約20分鐘,僅作為甄選參考。 ※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箱俾利郵寄。 6.通信報名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8883141轉719;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