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徵求 聘用輔導員~2018-06-1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輔導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05-16~2018-06-11
資格條件 (一)資格: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所列資格者。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或心理相關學系(所)畢業者。
(二)經驗:
1.對於少年輔導及社會工作有高度熱誠、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刑事前科紀錄者。
2.領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3.具有少年輔導、方案執行及外展工作經驗尤佳。
4.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5.男性需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者。
工作項目 運用社會工作或心理相關工作方法,從事預防少年犯罪及輔導。
工作地址 桃園市
聯絡E-Mail h60458@tyhp.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業務承辦人:輔導員陳姞臻 電話(03)3472009、3472011。
2.報名簡章及報名表下載連結:https://goo.gl/nPME9g。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