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課長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17~2019-08-2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綜理觀光課業務及文稿審核、辦理交通與觀光推展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烈嶼鄉公所(金門縣烈嶼鄉西路60號) |
聯絡E-Mail | same1192001@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請至烈嶼鄉公所網站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3年-107年)、獎懲令(103.8.1-108.7.31)(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8月27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60號—烈嶼鄉公所人事室」,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聯絡電話:(082)364509 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