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徵求 技士~2019-06-17

徵才機關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9-06-10~2019-06-17
資格條件 (一) 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符合土木工程職組所列職系(土木工程職系、結構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建築工程職系、都市計畫技術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
聯絡E-Mail ch43@ems.chi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103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如該年度考績未及審定者,該年度考績分數將不予採計)、獎懲令(以個人覆歷表方式呈現,無須附獎懲令影本)、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終身學習入口網列印下載104年至108年度時數,如僅於個人履歷表呈現,將不予採計分數)及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等,(以上證件均附影本),依序裝訂成冊,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
(二) 親自或委託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向溪湖鎮公所人事室報名。(地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轉分機229邱先生)。
(三)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報名截止日期:108年6月17日止。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視用人需求,辦理面試事宜。
(五) 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