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03~2019-01-07 |
資格條件 | 1、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工作積極、工作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須熟悉電腦操作處理等技能,並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彈性加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6、具備Window Office 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一般資訊運用處理能力及製作表格能力。 |
工作項目 | 1、受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四樓(桃園市蘆竹區戶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列印完整資料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行動電話,本人須親自簽名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近5年奬懲令影本(另於履歷表中須詳列至少近5年之奬懲記錄)。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註明正本與影本無訛及簽名,於108年1月7日下午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四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期限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3226227#210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