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擇優錄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7-07-24~2017-08-04 |
資格條件 | (一)男女不拘、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具以下任一款條件者: 1.甄選組:具律師考試及格,現任或曾任律師,無任何懲戒紀錄。 2.甄試組:公立或私立大學(含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 大學(含學院)以上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註:具有上述第1款報名資格者,報名時提出證件者可免筆試,僅參加第二階段電腦中文測驗及第三階段口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100%。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且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身心健康,且無下列情事: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療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或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療致不堪勝任工作。 |
工作項目 | 依據「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規定,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 1.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2.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3.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4.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5.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6.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7.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06年8月4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址:63244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報名106年法官助理甄試(選)』字樣。 (四)聯絡電話:(05)6336511轉2303 。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及本院網站(http://uld.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公告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