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交管中心)電子工程職系A650090~2019-07-18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月薪約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交管中心)電子工程職系A650090
職系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9-07-15~2019-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公路電子、電訊工程施工進度之編擬及計畫執行與協調。
2.公路電子、電訊工程各類報表彙整、行政事務及文稿之擬辦。
3.公路電子、電訊工程等工程設計之審核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聯絡E-Mail hsuyiju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二)最高學歷證件。(三)身分證。(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交管中心約僱人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108年7月18日前逕寄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人事室徐小姐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聯絡電話:03-9962501轉1209。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8年高考三級增額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
五、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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