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2-22~2019-03-06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 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者。 (二)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款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積極、主動、刻苦耐勞、服從指揮並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且熟悉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所一般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 |
聯絡E-Mail | elng6184@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電話:03-9981915分機363陳先生;傳真:03-9982167。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表件(以A4直式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手機號碼並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訓練進修等資料)。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自行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近1筆銓審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現職派令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 8.國民身分證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二)相關表件證明等,請於108年3月6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南澳鄉公所一般行政職系課員),寄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南澳鄉公所人事室陳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視情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若干名,備取期間自面試結果公告日之次日起3個月。 (五)所附表件證明等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