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徵求 駕駛員~2019-08-05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每月薪資新臺幣25,665~34,375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船舶駕駛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19~2019-08-05
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之駕駛(含工友、技工)。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與嗜好。
3.身體健康(錄取後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及經驗者。
工作項目 公務車駕駛及一般事務性庶務工作(含公文傳遞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應檢附資料:1.工友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2.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職業駕駛執照(含以上)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1.有意願移撥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08年8月5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處(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1巷37號),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處通知到職任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後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不論錄取與否,皆不退還報名文件。
聯絡E-Mail andylin@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處總務科廖科長 電話:(02)23956955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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