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7-06-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5-26~2017-06-0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會計或財務管理等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一)單位預算之傳票製作及帳簿憑證整理保管。
(二)單位預算之會計月報、半年結算報告及年度決算報告編製。
(三)兼辦本局主管會計人員人事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會計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1.公務人員簡歷表(請於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2.身分證3.學歷畢業證書4.若有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證照一併檢附,以上證件(照)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會計室,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二)注意事項:
1.待 遇:220薪點(220×121.1=26,642元)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自府函發文日起至107年5月3日止,惟若該員提前回職復薪,約僱人員應立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所送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另通知參加面試。
4.本次甄選,本局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人員自下次同工作性質甄試放榜日起未進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5.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7-7410141轉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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