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徵求 技士~2018-07-17

徵才機關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8-06-29~2018-07-17
資格條件 (一)現任電力工程、電子工程或電信工程職系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無特考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一)本校高低壓電力設施設備維護及管理。
(二)本校相關電器、冷氣和建物機電等設施設備管理。
(三)擔任校園能源管理人推動相關業務。
(四)校園用水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五)校園弱電設施設備管理。
(六)校園管路及配線規劃管理。
(七)協助電系設備採購及評估規劃。
(八)本校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九)本校民防團計畫推行。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詳見本校公告http://www.lksh.chc.edu.tw/files/13-1000-9983.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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