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6-29~2018-07-17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電力工程、電子工程或電信工程職系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無特考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高低壓電力設施設備維護及管理。 (二)本校相關電器、冷氣和建物機電等設施設備管理。 (三)擔任校園能源管理人推動相關業務。 (四)校園用水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五)校園弱電設施設備管理。 (六)校園管路及配線規劃管理。 (七)協助電系設備採購及評估規劃。 (八)本校消防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九)本校民防團計畫推行。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詳見本校公告http://www.lksh.chc.edu.tw/files/13-1000-9983.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