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7-01

徵才機關 臺南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四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06-27~2019-07-0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外國國籍身分。
3.具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迴避任用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里一般民政、經建、社政、役政行政等業務上之處理。
2.里各種會議之召開。
3.里一般行政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9年3月),惟如考試錄取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南市東區崇學路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簡歷表(請在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公告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其他工作經歷證明。報名請檢具上開資料影本(A4),於108年7月1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臺南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臺南市東區崇學路100號,註明應徵「里幹事職務代理人」。)線上報名方式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徵才公告-查詢擬應徵職缺(臺南市東區區公所課員職務代理人)-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完成報名送出上傳,如未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於報名限期內補齊相關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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