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壯圍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6-26~2019-07-10 |
資格條件 | 1.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2.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 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 3.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4.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幼兒教保。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壯圍鄉幼兒園(宜蘭縣壯圍鄉古亭村7鄰永美路1段180號) |
聯絡E-Mail | zane@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詳述(含經歷),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空白表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使用】,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並於108年7月1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壯圍鄉公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26344宜蘭縣壯圍鄉吉祥村壯志路1號)】,封面請註明「應徵幼兒園臨時人員」,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2、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名,本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3、本職缺月酬新台幣2萬5,00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費用。僱用期間為自108年8月15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倘期限屆滿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所幼兒園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聯絡電話:03-9304246或03-9303812,聯絡人:彭園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