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明陽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毒品犯處遇個案管理師臨時專業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3-25~2019-03-30 |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優先)。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四、有毒品使用者輔導相關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五、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
| 工作項目 |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矯正機關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明陽中學(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本簡章公告日至108年3月30日(星期六)止,以郵戳為憑。甄選地點:明陽中學(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網址:http://www.myg.moj.gov.tw/mp075.html。 一律採郵寄通訊報名,並以報名截止日當天之郵戳為憑。檢送審查資料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明陽中學(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並註明「個案管理師甄選報名」,完成報名 程序。 二、報名應備審查資料如下(文件(一)至(五)請裝訂成乙冊,一式5份,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一)報名表(如附件1,請至明陽中學網頁下載甄選簡章附件1)。 (二)履歷表(含專業自述)(如附件2,請至明陽中學網頁下載甄選簡章附件2)。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完成外交部關於國外學歷認證流程之規定。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役畢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三、報名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明陽中學輔導處,電話:(07)615-2115轉216。 四、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如因郵寄發生遺失、遲誤或因證件書表不齊備而無法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其責任應由報名者負責。 六、薪資核定標準 (一)、學士資格者每月以新台幣33,046元支給工作酬金(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等自行負擔費用)。 (二)、碩士資格者每月以新台幣34,916元支給工作酬金(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等自行負擔費用)。 (三)、如有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支給每日以2小時為上限,每月10小時為上限,依規定支給加班費或補休。 七、聯絡方式: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校輔導處崔老師 07-6152115轉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