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十職等 |
職稱 | 副組長 |
職系 |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22~2019-01-2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相關系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簡任第10職等及調任社會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3.具有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業務主管職務工作經歷3年以上。 4.具英檢中級以上檢定合格之資格。 5.最近5年年終考績甲等。 6.具有領導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署婦女福利及企劃組業務: 1.婦女福利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 2.婦女權益保障、社會參與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3.婦女福利之教育宣導及研究發展。 4.社家署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目標之研訂、策劃及協調。 5.綜合企劃、管制考核、政策宣導與國際合作之規劃及推動。 6.社會福利補助業務、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社會福利基金、公益彩券與設算經費之運用、管理及查核。 7.社會役役男之規劃、運用及管理。 8.社會安全網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幕僚作業。 9.其他有關婦女福利及企劃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8年1月28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婦女福利及企劃組副組長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洽詢電話:(02)26531928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