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12~2018-04-2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公務人員普考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備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與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5.須能配合業務輪調及加班者。6.具分區證明及指定建築線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分區證明、建管、工商、游泳池業務、都市計畫業務、友善騎樓、商圈輔導計畫。2.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區新化區中山路一三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市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處下載)、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上述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親至本所收發或以掛號郵寄之方式於107年4月20日前送達新化區公所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71243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註明應徵人員之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查詢擬應徵職缺(新化區公所課員)-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完成報名送出上傳。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107年4月20日前)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可搭乘興南客運綠幹線至新化公所站下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