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1-01-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松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06~2021-01-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五、具戶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民身分證之製發證、掛失、統號配賦暨全面大換證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4樓
聯絡E-Mail cf_stella@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案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經本所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本職 缺正取 1 名,得增列候補 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算 3 個月,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劉心怡,電話:02-27533043轉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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