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07~2021-01-14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且須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申請變更事項。 二、國民身分證、印鑑登記及證明、戶籍謄本之受理核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旨揭職缺僱用期間:錄取簽准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約至110年3月)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意者請於檢具下列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於110年1月14日前寄達或親自送達(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2樓臺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呂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所寄資料恕不退件,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5032461轉204。 三、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約僱人員為220薪點(折合薪資約為27,434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