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薪資為25,100元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26~2021-03-08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二)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者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三)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及文書軟體處理能力,如具剪輯、影片後製能力者尤佳。 (四)具擬任行政助理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較佳。 (六)品操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機關事務性工作,如協助製作傳繳通知、簡易函稿或執行命令、繕打執行憑證…等)。 (二)對民眾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協助作簡易或原則性初步答復。 (三)協助辦理機關一般性行政業務事項(如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之一般行政事務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必要時,機關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項目)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 |
聯絡E-Mail | ily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3月8日下午5時前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貼半年內之2吋照片及身分證正反面,簡要自傳並請簽名,相關表件內含具結書,請至本分署網頁/電子公佈欄/人事公告下載(網站網址:https://www.ily.moj.gov.tw/)、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於限期內(以本分署收文章戳為憑)以掛號寄(送)達或親自送達本分署秘書室總收發【26047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聯絡電話:03-9320747分機112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