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2-22~2021-02-26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以具備公務經驗者尤佳。 (二)男女不拘。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防疫業務。 (二)辦理志工業務。 (三)配合課內業務調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陳小姐04-25663316#371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0年2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網址:https://www.daya.taichung.gov.tw/2431885/post)(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明及經歷等資料、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或親送至大雅區公所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聯絡電話:04-25663316#371),報名時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 (三)僱用期間:本案係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規定,進用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110年3月10日起至111年6月29日止,到職後須分階段簽訂契約,若僱用原因消失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續僱。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