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3-0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得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2-23~2021-03-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國外學歷應併同檢附駐外館處證明文件)。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具工程、營建、水電、消防設備管理、規劃及施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門禁安全管理、營繕、機電、消防、水電設備(施)之需求提出與評估、維護採構等事宜。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聯絡E-Mail vhtyu0089@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文件,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並於110年3 月5 日前以掛號郵寄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人事室(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且不接受親自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四、僱用期限:本職缺係為職務代理人性質,自電話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退除役特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0年9月),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月支報酬:34,916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五、本甄選得候補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電03-3681140轉231;人事室組員周惠貞。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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